对生产现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制度.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产 现场 违反 有关规定 处罚 制度
- 资源描述:
-
对生产现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制度对生产现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制度总 则根据生产现场安全标准的规定,为使车间工作场地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公司安全员、安全值班员对违反规定,造成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特制定本制度。1 主干马路未按规定,未经公司同意,随意乱放成品、半成品、其它各类设备或包装物品、基建材料、随意较长时间停放车辆罚款 20 元。2 车间安全道不畅通,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下脚料等罚款 10 元。3 车间安全道标志不明显、不清晰,对接到资产运营部通知后一周内未解决的单位罚款 20元。4 车间生产现场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等码放超高,不牢靠、不平稳,罚款 10 元。5 公司区域、车间各类临时线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超期使用,罚款 20 元。6 电器闸箱、接线板有电器元件外露继续使用者,罚款 10 元。7 电器闸箱前道路不畅通,乱堆杂物,罚款 10 元。8 电器出厂试验场所安全装置、警告装置、信号装置等损坏、丢失或试验时间放置不用,罚款 10 元。9 各类设备、安全装置、警告装置、信号装置丢失、损坏仍继续操作或使用设备者,罚款10 元。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