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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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变更 设计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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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讲解了变更设计的具体定义及其管理流程。变更设计是指从施工图交付至工程竣工期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增减。制度规定,任何变更设计提议必须附有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由提议单位项目总工或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上报。对于路外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需组织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共同研究处理。监理部在处理变更设计时,必须遵循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办法以及施工承包合同。变更设计分为两类,一类变更设计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参与设计单位组织的会议;二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审定,原设计单位负责变更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发工程变更单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且未经审查同意的变更设计不予计量。变更资料包括工程变更单、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量计算单、个别概(预)算和现场变更会议纪要等,资料不全则不得进行验工计价。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特别适用于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及相关单位。该制度为各参与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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