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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工作程序与规则.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66893
  • 上传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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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安全 防范 系统 工程 验收 工作 程序 规则
    资源描述: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工作程序与规则一、 工作依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工作依据下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施: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第 10 号令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使用前,应由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八章用了 4 节,17 条,42 款的篇幅, 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其中,强制性条文有 5 条(款)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 第十条工程验收对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做出了程序层面的要求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同时,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宣贯材料中的解释“由于 GA308 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固定目标的安防工程,也适用于移动目标的安防工程,因此 GA308 标准仍然继续有效。”二、 验收组织与职责2.1 验收组织2.2 验收参加单位(人员)出席验收会的单位(人员)有建设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含工程总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施工单位,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和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必要时还应有检测机构代表参加2.3 验收机构3.3.1 系统验收时要协商组成验收小组或验收委员会2.3.2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公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不低于验收机构人员总数 40的技术专家组成,并推选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 2.4 验收机构职责与要求2.4.1 验收机构对系统(工程)应作出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不利验收公正性的人员不能参加验收小组2.4.2 对国家,省级重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和金融,文博等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执行国家或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把关2.4.3 验收中,对照设计任务书,合同或正式设计方案,按第 6 章的规定,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系统有重大缺陷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应向设计施工单位提出质询,并视答辩情况决定验收工作是否继续进行2.4.4 验收机构应对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验收条件与验收申请3.1 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3.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3.2.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3.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a)系统运行起讫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b)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c)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3.2.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3.3 技术培训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3.4 系统竣工3.4.1系统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的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3.4.2 系统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所完成的质量自我评估,提出维修服务条款。3.5 初验合格3.5.1 由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作并写出初验报告。参加初验的人员应签名。3.5.2初验包括以下内容:a系统试运行评述;b对照设计任务要求,系统功能检测情况及质量主观评论;c对照正式设计方案,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的结果;d施工质量初验意见(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表)3.6系统检测3.6.1 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并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委托书。3.6.2 系统检测机构必须是经公安部认可的部级以上检测机构,或是经省级公安管理部门认可的省级检测机构。3.6.3 申请办理系统检测手续应报送以下资料:a 系统试运行报告;b系统竣工报告;c系统初验报告。3.6.4 设计,施工单位将检测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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