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作业防护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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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作业 防护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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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作业防护规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 3.2 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 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6、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m。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7、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8、 拆除后, 临时堆放物品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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