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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4.8”胜利煤矿违规电焊作业事故案例.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87300
  • 上传时间:2022-02-04
  • 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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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4.8 胜利 煤矿 违规 电焊 作业 事故 案例
    资源描述:
    “4.8”胜利煤矿违规电焊作业事故案例2017 年 4 月 8 日 9 时 30 分,胜利煤矿一井机电维修工纪锐和机电班班长薛亮在修复旧溜槽时,在距离井口门不足 20 米范围内实施电焊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事故经过2017 年 4 月 8 日上午 8 时左右,一井机电班长薛亮安排电焊工纪锐:井下急着用溜槽,让其在两天前运到井口门附近的 20 多个旧溜槽中挑几个好的,电焊修理后准备井下使用。大约 9 时左右,薛亮和纪锐来到放旧溜槽的地方,开始电焊作业。正在焊第一节溜槽时,井口人车上来,入井检查领导让其立即停止作业。二、事故原因1.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2.安全监管不到位,无作业计划,无规程作业,无监管作业。3.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关于加强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宣传贯彻不到位。4.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相关责任人的处理1.机电维修工纪锐、机电维修班班长薛亮,对此问题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安全副井长陈德全,对此问题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3.行政井长赵祥勇,是该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此问题发生负有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4.党支部书记魏晓亮,是该井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对此问题发生负有教育不到位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5.机电副矿长王显库,负责该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是本系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此问题发生负有管理不力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6.安全副矿长、一井包保领导白云鹏,对此问题发生负有包保不力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7.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一井包保领导李增祥,对此问题发生负有包保不力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矿长仲军维,负责该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此问题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9.党委书记李印龙,负责该矿党建及职工安全教育全面工作,对此问题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四、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1.提高对当前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吸取双鸭山“3.9”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龙煤集团和七矿公司“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讨、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摆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行为,坚决制止错误的安全思想倾向和行为。2.加大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制度规定的宣贯力度。对“三程两制一标”和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规定”,要认真组织干部和职工进行学习,层层传达贯彻,确保宣传到位、贯彻到位和执行到位。3.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龙煤七台河公司关于加强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龙煤七安发201716 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安排工作,严格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安全规矩意识和兑规作业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5.深刻吸取胜利矿“4.8”违章电焊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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