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毫州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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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徽 化肥厂 汽车 槽车 液氨储罐 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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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毫州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讲解了1987年6月22日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发生的严重液氨储罐爆炸事故。该事故发生在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的21台储罐车返厂途中,当车辆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开始冒白色氨雾,随后发生剧烈爆炸。事故导致重达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770公斤的罐体破坏了驾驶室并冲出957米远,造成四人死亡。从罐内泄漏的液氨和氨气还导致87名赶集农民灼伤中毒,其中66人住院治疗,200棵树及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被毁,最终这起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是主要因素之一。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且未焊透,钢板熔合深度不足,X光检查全部不合格。原为固定式容器的储罐被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造为汽车储罐,但缺乏必要的附件安装。此外,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从未进行过检查,罐体已出现多处裂纹却未处理。充装操作违反规定,未进行充装前检查和称重记录。同时,运输过程中也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办理运输许可证,途径人口稠密地区。
基于此,《安徽毫州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适用于化工行业尤其是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的企业。这些企业应高度重视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所有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杜绝使用未经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办理运输许可、选择合适的时间和路线以减少潜在风险。对于从事液化气体充装工作的人员来说,需要严格执行充装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操作都符合规范,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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