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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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董家山 隧道 工程 12.22 特别 重大 瓦斯 爆炸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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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右线隧道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发生在2005年12月22日14时40分,导致44人死亡,11人受伤,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达2035万元。事故发生时,右线隧道已完成开挖1487米和衬砌1419米。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与主要原因。直接原因是掌子面塌方引发瓦斯异常涌出,模板台车配电箱附近插头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爆炸;主要原因是施工企业中铁一局四公司违规分包、安全管理混乱、通风管理不善、瓦检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监理单位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履行职责,项目法人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未能纠正施工单位的问题,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对瓦斯异常涌出认识不足。此外,报告还列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措施,包括将6名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及其他17名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最后,报告总结了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强调了瓦斯隧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细化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初期支护和通风管理,及时应对瓦斯异常涌出,制定防爆措施方案并经多方签字确认,以及制定瓦斯突出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参与隧道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从事瓦斯隧道施工的企业、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杜绝违规分包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到位。监理单位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符合规定。项目法人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设计单位则应充分考虑施工中的安全风险,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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