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新荣煤矿“2.12”较大放炮中毒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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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达州 煤矿 2.12 较大 放炮 中毒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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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新荣煤矿“2.12”较大放炮中毒事故》讲解了2024年2月12日9时50分发生在达州市新荣煤矿的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导致5人死亡。该矿井为3万吨/年的独立扩能矿井,扩建后产能为6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事故发生地点位于+425米主平硐1020米向南的岩巷50米处,这条岩巷是穿层石门,已掘进约500米,尚未揭穿K1煤层。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08年底到期,且未编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该矿在2008年底自行停产,2009年2月10日复工,当天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后未出矸石,次日矿井放假休息。2月12日,易光华等5人进入巷道出矸时发生中毒事故。此次事故暴露出部分地方和企业在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程序执行不严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措施欠缺以及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问题。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工作措施不力,针对性不足。
《达州新荣煤矿“2.12”较大放炮中毒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针对那些正在或计划进行矿井扩建、资源整合的煤矿企业。此案例对于监管部门、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和技术人员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它提醒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程序,确保所有安全许可文件齐全有效,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违章冒险作业。同时,也强调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资源整合期间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以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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