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平顶山市“11.11”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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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平顶山市 11.11 特别 重大 瓦斯 煤尘 爆炸 事故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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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11.11”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分析》讲解了2004年11月11日发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南店井区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07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前的企业历史背景和管理状况,包括该矿自1984年建设以来的多次转手、改组及非法开采行为。1997年,司法局新生煤矿将南店井区转卖给李大兴经营,但未办理相关证照,直至2004年再次转给程建成。在此期间,该矿存在多次非法开采行为,并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报告还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2004年11月11日上午,共有41名工人入井作业,至中午12时10分发生爆炸,导致大部分人员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抢险预案,成立指挥部并组织救援工作。通过深入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指出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非法开采、违规操作以及监管缺失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河南省平顶山市“11.11”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分析》适用于煤炭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对此次事故的详细分析,为煤炭行业提供了宝贵的安全管理经验教训。尤其对于那些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次转手或改制的矿山企业,本报告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此外,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也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辖区内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该报告对研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历史变迁和改进措施也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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