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5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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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56号 安全生产 监管 监察 部门 信息 公开 办法 国家 总局 2012 56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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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职责、保密审查、监督机制以及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该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本部门基本信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等。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管理信息等不予公开。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这些部门需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该办法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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