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6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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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65号 烟花爆竹 经营 许可 实施办法 国家 总局 2013 65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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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讲解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规范,以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该办法明确了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原则,如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等,并强调了城市建成区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此外,该办法还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适用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特别是需要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该办法也适用于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这些企业需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此外,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家、省、市、县级部门,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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