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核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出站核查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的安全制度和具体检查内容。该规程描述了熟知并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制度,明确了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不得进入车站;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发车区;超员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驾驶员资质不符要求、客车证件不齐、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以及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车均不可出站。同时强调在客车出站前要确保报班手续完备,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等单证需经过调度查验且合格。核验当班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保证受检驾驶员与报班驾驶员一致。清点载客人数,严禁超载出站,并对超载行为立即制止,安排旅客改乘。此外还规定要检查乘客的安全带系扣情况,确保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每一辆出站客车都要接受检查,合格后由出站检查人员和驾驶员签字确认才准予出站。对于不配合出站检查或强行出站的客车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滞留现场扰乱秩序时应采取的改乘安排及报告值班站长,违规客车可被禁止一定期限内进站发班。出站登记表需如实填写完整。
《出站核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客运站场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出站核查的岗位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以确保每一辆客车在离开车站前都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这一规程同样适用于各类从事公路客运的企业和单位,帮助它们建立和完善出站核查机制,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通过遵循该规程,可以有效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