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讲解了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的要求和工作会议精神,防止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再出现非法小煤窑私挖滥采行为而制定的包保责任制。该制度明确了镇、村级干部在打击非法采煤活动中的职责与任务,包括各挂村党、政领导作为所挂村煤矿安全包保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工作;驻村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参与巡查、炸封取缔等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汇报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行政村内的非法采煤窝点负总责,组织巡查打击并及时汇报情况;各村实行干部责任分片包保制,责任人需对区域内私挖滥采行为及安全事故全权负责,并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详细情况,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矿产资源意识,严禁为非法开采提供便利。此外,规定每周至少一次巡查并记录上报,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要及时制止或报告。文中还强调各部门间要通力协作,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煤行为,并且要求镇、村两级干部以身作则,不得参与非法小煤窑活动。为鼓励群众监督,《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了举报制度,对举报查实者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最后,文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履行职责导致私挖滥采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适用于全国各地区特别是存在非法采煤窝点隐患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村级组织。此文件不仅针对煤矿安全管理领域的相关工作者如镇、村干部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组成员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也适用于国土、派出所、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多部门联合治理格局,有效遏制非法采煤现象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