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全面辨识和管控各系统、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旨在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确保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该制度明确指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主体。文中详细介绍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架构,包括成立由矿长与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组,并规定了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此外,文件还具体阐述了各级人员的具体职责,从副矿长到区队负责人乃至岗位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任务。对于辨识程序和评估方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制度》提出了综合辨识流程,涵盖年度、月度、周度和每日四个层级的风险辨识评估机制。每年由矿长主导进行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每月各分管副矿长牵头针对专业系统展开评估;每周区队负责人带领本单位成员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每日班组长和上岗干部则需对重点工序进行实时风险评估,所有辨识结果均要求记录存档,以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那些具备复杂生产系统的大型煤矿企业。它不仅为管理层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框架,也为一线操作员工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指引。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煤矿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每位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井下采掘作业还是地面辅助生产活动,该制度都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