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讲解了井下配电室进行电气作业时工作票的管理流程与要求。该制度规定签发人需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工作票全部内容,而电气工作票应在开工前由熟悉情况者送至值班现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要共同到达施工现场,对安全措施布置及注意事项做出说明。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安全措施、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代,并且强调未得到其开工命令不得擅自工作。制度指出开工后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或安全措施,如需变动必须取得同意并办理手续,同时要求工作负责人始终在场监护,纠正不安全行为。对于扩大工作任务或者变更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需要结束旧工作票并填写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工作间断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且安全措施保持不变,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保管。制度还明确禁止没有工作负责人带领的情况下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并且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之前,值班人员不可将施工设备送电。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等具有井下作业场景的企业中涉及井下配电室电气工作的相关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井下配电室的运维人员、电工、安全管理人员等,旨在确保这些人员在进行井下电气作业时有章可循,保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性,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