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讲解了在煤矿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该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明确禁止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此类工作,除非必须在特定区域进行,并需严格遵守相应规定。文件指出,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必须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确保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为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备供水管路和灭火器。此外,工作地点下方应设置防止火星掉落的设施,且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同时确保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作业完成后,工作地点需再次用水喷洒,并由专人检查1小时以确认安全。对于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所有相关工作必须暂停。制度还详细描述了实施措施,包括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经多个部门领导会审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作业时需要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且每次作业前都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批。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特别针对那些需要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企业或单位。此文件不仅为操作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安全管理团队提供了详细的监督标准。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现场监控要求,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有效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