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通防责任制》讲解了机电副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承担的重要职责和具体任务。该文件明确了机电副矿长需要对机电设备、硐室管理及生产活动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合理并符合上级规定,保障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以维持矿井供风,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象的发生。文件还指出,机电副矿长需确保采掘供电分开、风电闭锁、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等安全设施的正确安装与使用,并做好安全监测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对于因电气失爆或电气设备管理不善导致的通防事故和隐患,机电副矿长要召集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进行处理。此外,机电副矿长还需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负责本专业安全费用计划的编制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分析,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机电副矿长通防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机电副矿长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该文档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通防事故。同时,它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在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提高整个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