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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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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docx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 理规定 ,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 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 落实。 2、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 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在其所禁忌的环境从事作业。 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 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 应及时调 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具体包括: (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 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 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人进行健康检 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确保 100%。 (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 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上、 下接尘职工及原 从事采掘满四年的职工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 100%。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电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气焊等)的劳动者每两年检查一次,对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每年检 查一次,受检率达 100%。 (4)对脱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 查,受检率确保 100%。 7、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矿承担。 8、本矿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 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9、 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 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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