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工程师(地质)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副总工程师在矿井地质测量工作中的技术管理责任,明确其需要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向总工程师负责。该责任制描述了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文档提到副总工程师参与编制和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文中表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授权下审批掘进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现场落实。文件还指出副总工程师要协助生产矿长管理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顶板,参加顶板管理专业会分析研究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此外,强调副总工程师需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抓好矿井地质测量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地质测量队的业务保安工作。根据制度要求,副总工程师还需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排查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参加事故追查分析,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4次。
《副总工程师(地质)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井企业,特别是那些设有地质测量部门的企业。它主要针对副总工程师这一职位,明确了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与工作标准,为从事地质工作的技术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此文件也适用于矿井安全管理团队,帮助他们理解和支持副总工程师的工作,确保矿井运营符合安全规范,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