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讲解了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针对重点部位和岗位进行深入的重大隐患排查。制度强调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个方面落实到位。矿山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含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整改措施与目标、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同时,在隐患整改期间还需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确保安全。此外,制度要求建立整改档案记录工作进展,并在整改完成后报请监管部门验收,不合格则需重新整改。对于被停产停业整改的单位,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能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重大危险源和潜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机构,特别适用于矿山等高危行业。该制度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管理流程,从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制定、实施到最终验收,涵盖了整个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这一制度不仅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有指导意义,也为企业应对监管部门检查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