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保存制度》讲解了调度资料必须建档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所有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实行分类建档、编号管理以确保有序存储。保管人员需要具备高度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资料安全,明确规定所有资料均不得私自转借他人,确需转借时,必须有领导签字批准,且转借和调阅的资料由保管人员按时收回归档。为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调度室内部每季度对保管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问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整改。同时,每月底保管人员要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和重新编号,确保资料处于最新状态。调阅或转借资料时,必须办理调阅申请单,以此规范流程,避免资料混乱或遗失。
《资料保存制度》适用于涉及资料管理的企业或机构,特别是那些依赖大量调度资料进行日常运作的单位,如物流公司、运输企业、制造业工厂等。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会产生大量的调度数据和其他重要文件,良好的资料保存制度可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资料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此外,对于需要遵守特定行业法规或内部审计要求的单位来说,该制度也提供了必要的规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