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安全防范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以“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为原则,制定的安全防范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成立由组长、副组长及组员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厂高危区域地带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对于硫酸储罐的安全防范,规定了卸酸操作的具体流程与注意事项,包括卸酸前后的检查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并强调生产安全科对硫酸液位的监控和安全管理责任。针对高位水池,制度指出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厂两座高位水池,禁止任何人攀越或在附近游玩,并要求定期查看水位情况,防止溢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关于尾矿库,制度详细描述了其适用范围及内容,强调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要求管理人员掌握尾矿排放动态,遵循特定标准,分散支管排放时依据设计要求布置使用,并开展坝体稳定性研究,做好“五防”工作,即防止洪水漫顶、渗漏管涌、浸润线抬高、雨水冲刷坝面以及坝面管道阀门损坏。
《选矿厂安全防范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内涉及高危区域如硫酸储罐、高位水池和尾矿库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该制度旨在指导这些人员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进行相关作业时能够遵守规章制度,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特别是在硫酸储罐的卸酸操作、高位水池的水位监控以及尾矿库的尾矿排放和“五防”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此制度的规定,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选矿厂的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