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区监测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防区监测副队长在煤矿安全监控与管理方面的核心职责。该制度明确了监测副队长需要制定并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文件描述了监测副队长需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时掌握瓦斯监控动态,分析处理监控数据,为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文档指出监测副队长应深入现场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井上下各场所的监控系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后提出整改要求。文中还提到监测副队长要制定安全监控工作规划,依据相关规程和国务院的规定,保障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同时,监测副队长需协调单位内外关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工作,抵制违章操作和指挥,并协助做好“一通三防”工作。此外,文件强调了通过奖勤罚懒措施来调动职工积极性。
《通防区监测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矿井安全管理领域,特别是对于那些担任或即将担任通防区监测副队长职务的人员。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和遵守该责任制,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矿井的安全运行。这一责任制同样适用于参与矿井安全监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员工等,他们可以通过了解此制度更好地配合监测副队长的工作,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