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总包单位在煤矿工程项目中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具体措施。该文件阐述了总包单位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标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文件描述了总包单位对自身以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强调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技术指导,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监督整改落实。文中提到多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为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文档还指出,在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且总包单位有权对违章指挥或操作的分包单位进行停工整顿。此外,文件设定了明确的责任目标,包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文明施工达标率等各项指标,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及优良率、安全报监率、安全评估率、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煤矿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总包单位及其合作的分包单位。该制度旨在保障煤矿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各参与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建设、开采等项目的总包单位,帮助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同时,也适用于煤矿项目中的安全管理监督机构,作为评价和监督总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