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抽放工区副区长在煤矿企业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强调,副区长需在区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文中提到副区长要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以及煤矿“三大规程”等在现场得到严格执行,保障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文件描述了副区长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火)工作及瓦斯抽放工作,确保防突采掘工作面遵循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原则,维持民用瓦斯的正常供应。同时指出副区长还需关注管辖区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与文明生产状况,积极查处违规操作行为。为了履行上述职责,规定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8次。
《抽放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煤矿企业中担任抽放工区副区长职位的相关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依据此责任制来指导自身的日常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监督并促进所在工区遵守国家关于煤矿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该责任制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相关人员更好地承担起保障生产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