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检查日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讲解了全矿每旬7号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该制度规定在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来安全生产状况及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新建议和要求,并严格考勤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制度处理。在此期间还要学习安全规程,贯彻上级有关指令和规定。对于现场查出的问题要收集情况并研究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整改。针对隐患,必须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按轻重缓急限期整改,对于威胁大的隐患地点需立即停止作业并制定措施及时处理,还应指定专人值班。如果矿井发生事故或重大隐患,则由安全矿长组织事故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要依据灾害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的程序分析事故类型进行营救,由井下上报地面值班室再由值班矿长逐级上报至镇安监站和县煤管局,并做好记录。
《安全活动检查日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煤矿、金属矿等地下开采行业。此制度不仅为矿山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明确了从普通职工到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此外,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