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讲解了为深入贯彻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该规范旨在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和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以督促企业职工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行为。文中明确,“晨会”适用于采取白班工作制或连续工作制的企业在每天或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涵盖从组织程序到具体内容等多方面要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前点名、检查人员状态、任务部署、教育培训、强调注意事项以及资料整理。此外,还强调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且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对于“晨会”的召开地点与时间也有明确规定,通常不少于5分钟,而工艺复杂或高危作业的班组可适当延长时间。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将“晨会”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并将其落实情况作为职工考核的一部分,同时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需督促企业落实该制度,并将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视频监控抽查和事故倒查内容。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无论其采用的是白班工作制还是连续工作制。特别针对存在生产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等情况的企业更为适用。此规范旨在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通过对每日工作任务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从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工具,也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的平台。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