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讲解了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的要求,强调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性。该规程规定涂料的调配需在专门调配间内进行,并且调配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置,调配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再关闭。对于涂覆作业,《规程》指出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开始前要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保符合作业条件后开启通风装置,喷涂结束也需保持通风装置运行一定时间。每次完成涂料调配和涂覆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洁工作,将废旧物品集中放置,禁止乱扔乱放以及用汽油或大量有机溶剂清除地面残留物。此外,涂料及有机溶剂储存需密封且存放于专门仓库,废弃物处置需符合环保标准,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GB/T11651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有效性。当作业人员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到户外换气休息,必要时送医检查;如涂料或有机溶剂溅入眼内,需立即用清水冲洗并视情况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及时清洁。生产场所还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定期检测有毒有害因素,超标时采取整改措施,同时依据GBZ158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涂装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适用于从事涂装作业的企业及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中涉及涂装工艺的岗位。这些行业的企业应当遵循此规程来规范涂装作业中的操作流程,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同时也为管理人员提供了指导,以帮助他们了解如何合理配置资源、监督作业过程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职业健康问题。此外,该规程也是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