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职工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讲解了确保焦化厂职工生产作业时的安全和健康的管理细则,该规定根据山西省临汾钢铁公司的办法制定,要求严格执行。该制度明确了其适用人员包含太钢集团临钢焦化厂的在职员工、临时工作人员以及实习人员。同时详述了管理各单位的职责所在:安全科负责标准提供与质量监督、计划编制与使用情况检查,机动科把控进货验收与供应保障及库存汇报,车间或科室负责具体领取发放工作及质量反馈和销毁失效产品;在管理内容方面,针对新老员工变动后的防护用品领用和补发、不同性质人员如实习生、临时工的不同待遇做了细致规划,强调劳防物品发放严格按领发登记一人一卡执行。并明确规定任何造成防护用品损坏遗失的行为处理流程和补偿机制,同时对于防护用品的回收、报废流程亦做出要求,并设立罚则,以保障所有规定落实到位。
《焦化厂职工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从事与焦化生产相关工作的人员所在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内部使用,包括正式职工,以及短期进入焦化生产环境参与工作的临时员工、学生实习者在内的群体。特别地,在山西省特别是涉及到类似山西临汾钢铁公司这样的有具体安全规定的钢铁生产及其下游焦化企业应用范围更广,有助于这些行业的管理者理解如何规范管理和分配劳动防护用品,从而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