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讲解了为保障员工以及协作单位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各类违章行为及其处罚措施,详细列出了一类、二类及三类三种不同程度的违章行为及对应的处罚标准。一类违章涵盖了诸如跨越或穿越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皮带、在未配备必要的救生工具如救生衣、上下船舱或者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设备等情况,在出现这种严重危害个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时,对于本部员工将会实施为期一个月的下岗培训,并停止发放当月的岗位工资和奖金,如果发生违章者为协作单位成员,则要求该单位立即解除与此人的劳务关系。二类违章主要包含的是对工作制度或流程未能严格遵照规定的违规事项,像动火作业前未能完善相关安全措施便贸然动工,在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执行特定作业等,针对这类问题,部门将对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若同一人在相同事由上第二次出现同样错误,则要面临双重金额的处罚并接受不少于两周的脱产教育整顿。至于三类相对较为轻微的过失,则列举了一系列与日常操作有关的小错漏点,比如进入生产场地没戴安全帽等细节方面的疏忽大意,并对其施以200元的罚款处理。除了这些具体违章细则外,还强调了对频繁违章者的额外监督,例如向家属或者上级发送警告书加强管理意识,也提到正面引导措施即举报违章行为能够获得物质奖励。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适用于电力生产企业内部各部门及其下属合作单位全体员工,尤其是涉及到燃料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区域及相关工作人员,如燃料采购专员、运输司机以及负责装卸货物的一线职工等。由于燃料生产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风险,因此这套严格细致的管理规章旨在从根源上杜绝潜在危险,提高整体团队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从而保证生产任务可以顺利进行并且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