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讲解了生产部作为隐患整改工作的管理责任部门,需要承担对隐患进行登记、针对重大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报告的职责。《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描述了各职能部门和车间为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该制度强调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线管理”的原则,并详细指出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后要尽快通知相关单位,指出隐患具体情况,给出整改建议及期限,同时要求重大隐患须通过书面通知书下达整改要求并指定责任人。《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明确了隐患所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需按照隐患性质及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利用管理或技术手段消除隐患,并经过严格验收确保整改落实。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建立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具有明确分工且存在多部门、多车间协同管理的制造型企业。适用领域涵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涉及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技术与管理部门。该制度能够指导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保障事故隐患从识别到整改整个流程的专业性和可追溯性,特别适合于化工、建筑施工、机械加工等行业中隐患频发但又需要系统化管理的生产经营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