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讲解了设备从安装准备到最终交付使用的整个流程中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内容和要求。该文件描述了不同场景下设备验收的范围,涵盖新工作面设备的竣工验收、停用或更替设备的清点核验以及修复后设备的实物验收等具体任务。它还明确了参与方及组织形式,如新工作面设备由调度室负责现场验收移交,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则由机电科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出井验收。此外,对于在用或在册保管设备的帐目与实物移交,《办法》提出需通过详细的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机制确保验收合格,并明确各环节责任划分。同时强调,移交过程中应依据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对不合格项予以及时处置;规定了“设备验收移交单”作为正式书面凭据的使用方法,保障信息准确分类填写及归档管理。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及其下属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调度室、各使用单位与接收单位等相关机构。无论是负责新采掘工作面设备的安装验收,还是在生产中对更替或闲置机电设备进行处理的所有参与者都可参照此文件执行操作。特别适合机电设备数量庞大、维护与移交复杂的矿山企业,能够为这些单位建立统一、规范化的设备交接体系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