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内容。该制度描述了从责任主体划分到具体作业步骤中的安全要求,涵盖了一系列规范性规定与操作准则。制度首先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人承担总体和范围内的职责分工。同时阐述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的重要性,并详细规定需要建立的安全责任、审批、现场管理及培训教育等规程。文档中也提到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涉及危险有害因素、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及应急措施等,并且记录保存备查。制度还要求各单位对有限空间进行科学辨识与台帐建设,实施作业前环境评估、制定作业方案、人员安全职责明确,确保严格遵守先通风、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另外强调了实时监测作业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并采取适当预防与终止作业的机制,包括合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证照明及电气设施防爆等符合标准的设施配备等内容。
《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领域。其应用对象主要涉及各类存在封闭或者部分封闭、进出狭窄以及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氧气不足的空间作业场所。包括化工、冶金、电力以及市政工程等诸多行业中涉及受限空间的企业或部门。该文件指导上述行业范围内各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培训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特别适合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参考执行。从而在不同行业中全面构建有限空间的安全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