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讲解了在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确保安全的核心规定。此制度明确了严禁吸烟与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旨在从行为规范层面规避火灾隐患。文件详细列举职责分配: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和控制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而公司全体成员承担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区域内消防安全。制度强调在所有生产及贮存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并且除经申请动火证得到全部审批之外,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机制中门卫人员于入库时提醒外来者禁烟禁火要求,巡护人员持续检查区内遵守状况。同时,动火作业的合规情况需由管理部专门人员核查,以此保障措施到位无疏漏。此外,制度对于违反禁令的行为设有惩罚条款,根据违反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甚至严重情形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体现了严防死守安全底线的决心。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工业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材料储存或存在高火灾风险场所运营的企业。这些区域可能涵盖石油、化工等危险品生产企业及其仓储地,金属加工等行业中的喷漆车间等潜在危险区域,以及其他有防火安全需求的工作环境。通过贯彻该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整个企业的消防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