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动火制度》讲解了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审批流程以及具体操作规范。文档详细说明了所有在门站进行的高温或火花生成作业以及使用非防爆电器时,都需要填写和获得动火报告审批单。动火作业部门需在实际操作前三天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由安全技术部协助制定可靠的方案,并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文件中强调动火人员需充分掌握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是“三不动火”原则:在防火负责人缺失、未提交报告审批单或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同时明确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使用。并且要求安全技术团队在现场负责监护。为了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在动火活动开启前需要测试可燃气体浓度,之后还需定时监测以维持适当水平。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即刻停止工作,并且在完成所有动火工序后确保场地得到妥善整理以排除安全隐患。
《燃气公司动火制度》适用于从事燃气服务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门站运营权的燃气供应商。此制度为一线员工提供了严格的操作指引;对于动火部门负责人及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而言,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安全管理指南。它能够有效地规范各相关岗位的工作行为,提升安全意识与技能,从而减少潜在的风险事件。此外,该标准也面向第三方施工服务商或者有相似需求的机构,指导其了解并遵守严格的动火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