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讲解了为了保障矿山作业中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矿具体状况而设立的一套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严格规范。该制度明确指出涉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条例以确保炸药、雷管等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针对爆炸物品入库流程要求采购员、押运员与库房保管员三人共同在现场完成交接并签名确认数量,保证信息准确无误,随后保管员应即时更新总账使账目与实物保持一致。在涉及出库操作时仅允许爆破员执行领取任务,并对不相容性质爆炸物的分时领取进行了规定;为提高效率及安全性设置了定时发放的时间窗口,且规定任何超时或特殊需求领取都需要额外审批流程。最后制度也强调对于未消耗完毕物资须尽快返库,确保库存数据每日结算无误。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民爆物品储存与使用的煤矿、非煤矿山等相关企业单位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以及爆破员等人员。它旨在这些特定行业中为保障日常生产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一套严谨可靠的操作指南,防止危险品流失和事故发生。这份制度为上述行业的管理者及从业人员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标准和流程,以确保爆炸物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下被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