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讲解了加强矿区生产和生活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的重要性。该制度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旨在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规定和总公司的要求,本制度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制定,并明确由机电科和安监科负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多个重要场所,如10kV配电室、监控室、主副井绞车房以及其他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区等。检查时间固定为每月的13日与28日。在电气作业方面,制度详细列举了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适保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及检修时挂警告牌等多项安全措施。针对机电设备则强调了接地可靠、开关齐全等规范要求,同时对电焊机绝缘性能及其接线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此外,《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还描述了配电室内保持清洁以及禁止堆放危险物品的具体内容,从而全方位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适用于矿区内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负责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的人员。这不仅包括机电科、安监科等部门的专业检查人员,还涉及到日常生产作业中涉及电力使用的全体工人。同时,此制度也可作为矿区内其他单位或外包团队参考的安全指南,特别是从事维修、基建等工作需要临时用电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它广泛应用于各类矿业领域的地面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