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讲解了火灾发现、报警、应急处理及后期调查的一系列操作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火灾在初期能得到最有效的控制与扑灭。该制度规定当现场人员遇到没有明显爆炸或围困危险的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灭火设施进行处理并报告,对于无法处理的情况,则需快速隔离火源并在安全位置等待专业队伍到来。火情报告由发现者或者职级最高者负责,在不同情况下向相关人员依次汇报火势大小等要素。值长在接到通知后需要组织初步扑救并向上级逐层汇报。如果情况超出内部处理能力或者发生在重要防火区域,则必须及时联系外部119进行求助。电气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采取紧急措施。在初期小规模火灾时可以尝试自行扑灭,若发展为一般及以上事故就要成立专门指挥部来进行统一指挥救援行动,并根据岗位级别设定从总经理到值长的不同层级指挥职责,在上一级指挥缺位时,下一级自动接替指挥任务,同时公司需按照级别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发生后的火灾,要划出警戒范围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人员完成勘察与资料搜集工作以便后续处理。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内的各类员工,包括生产运行岗位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保卫和消防队工作人员等。本文件强调每一个在厂员工都承担着火灾防范的责任,无论是在日常工作还是面对突发火情都需要严格遵循该制度中的流程执行,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厂的安全运行。特别是经常接触到可能引发火灾隐患设备的员工更应详细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能够在危急时刻迅速反应正确处置,防止灾难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