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讲解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该制度描述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维修工程前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提交告知的必要性与方法,明确规定需聘请有许可资质的施工单位来完成相关工程作业,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监管部门并提供相关信息。制度还指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督促和协调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配齐所需资料,并对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进行了要求。此外,《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进一步强调所有特种设备开工申报审批手续须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从而确保工程施工合法合规。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单位,特别是涉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企业。具体包括各类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及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监管依据。通过对特种设备相关业务操作流程的具体规范,为保障施工过程安全,防范事故隐患提供了指导性和执行性的依据,是各单位在开展相应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的重要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