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而制定的制度要求与实施内容。《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描述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备管理人员以及工作场所或车间负责人等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配与操作规范。其中规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需负责制订单位内防护设施设备管理计划,并检查和记录设施使用状况,审查新购设施的有效性并建立管理档案,内容涉及设施的详细信息、状态和责任人信息等。文档还明确了对各类高危岗位配备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并对采购新设施时需要综合考虑的危害因素与效果评估提出原则。同时明确指出,在特定高风险的工作场景中应设置报警装置及应急救援设施以强化防护水平,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还需定期组织运行情况检查,确保相关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适用于木材加工、喷漆调漆及相关化工领域存在高职业病隐患的企业单位或工作区域,尤其涉及下料、顺锯、钻孔、喷漆等工序的企业。其可作为指导生产型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护设施管理体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适合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监督过程中参考应用,旨在帮助上述行业确保劳动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