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讲解了对于外来施工单位的职业危害管理,该文件强调对外来施工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规定。文件指出了施工方负责人需承担起培训教育的首责,明确其在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尤其重视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必要性。描述了公司在使用外来单位前要由综合部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对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职业病防控管理制度以及人员培训状况等内容的核查,并通过签订协议以保证责任清晰。阐释了如果因为外来施工单位原因在公司内部造成职业健康风险时,施工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的规定,表明公司有权根据未履行规定的施工单位提出改进建议甚至更严重的惩罚。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机械制造等可能涉及外部施工力量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潜在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所有企业或组织。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往往存在大量临时性的施工项目和合作,引入外来施工队伍时面临的未知性和风险性相对较高。该制度有助于明确雇主与外来施工业务承接者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