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讲解了灵新煤矿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制度与执行要求。本制度明确指出了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流程,加强相关监督与管理而制定的内容细则,这些规定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度指出,当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安全管理科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制度条款完成申报操作,同时,这些危害因素的确定依据为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此外,针对具体申报内容,《制度》明确了单位基本情况、危害因素种类与强度等方面的详细填写要求,还特别提到技术变更后需在30日内对原申报内容作出更新。另外,《制度》规定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需要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危害项目,在经营终止时还需办理注销手续,并要求矿方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以备监督管理。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职业病防治和申报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安全管理科室成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此制度也可作为同类企业参考的职业健康管理文件,用于制定或完善各自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机制。煤矿及相关高危行业可以通过实施该制度提高职业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