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讲解了人力资源部在企业中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责任与任务,明确了该部门如何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详细规定了对人力的合理配置以及保障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培训教育工作。该文档描述了人力资源部针对公司不同对象和场合安排的专项环境健康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强调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确保有效执行和考核评估的重要性。同时说明人力资源部要组织对本部门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及更新,制定措施加以控制。此外,还强调配合公司内审管理评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在劳动合同签订期间考虑职业健康安全要素,并对劳务相关方进行监督管控,杜绝招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现象。另外提到应履行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内的相关具体工作。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也适合参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员工使用,特别涉及劳务派遣或用工较为复杂的行业领域。例如制造业企业、物流运输业及建筑业等人员密集型企业可以参照该文档规范其内部的人力资源部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职能,保证所有与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的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