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讲解了如何通过多方面管理措施,有效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该制度从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出发,明确了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身份,强调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描述了针对学生的多元化安全教育形式,特别是对紧急突发问题的应对方法、自救互常识以及使用紧急电话的普及教育进行了具体要求。制度中建立起了重大事故的快速报告机制,包括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需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制度》提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强化与辖区公安机关的协作支持关系。同时规定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避免体罚与歧视行为的发生,杜绝将学生推向社会的风险因素。还明确限制外部组织不得在未经批准下借调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禁止学生直接参与到危险救火或救灾活动中。此外,在设施安全保障方面,《制度》提出学校要定期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并及时维修整改,确保校园内的围墙、池塘、门窗、体育器械等设备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适合需要规范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保护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部门使用。其内容为一线教育工作者及管理人员提供了全面的操作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教学和校园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举措,防范潜在事故隐患,维护师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