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含少先队)主任安全目标责任》讲解了政教处作为负责学生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确保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起到的主导作用。该文件描述了政教(含少先队)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涉及学生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并明确指出了他们应积极执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与要求。文档涵盖了多方面具体工作职责,例如组织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开展丰富的法制与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包括防火防震等多种应急演练,旨在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救能力;通过家校联合等方式达成“三结合”教育模式以实现学生安全教育全面覆盖;积极与社区和其他外界力量沟通合作,共同参与对学生特别是问题学生的监管和帮助;保持跟家长的密切联络,定期反馈信息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遇到的问题,尤其要针对新生提供关于遵纪守法和卫生防疫等知识的特别指导;另外还需要确保各班级安全课程的有效性和连贯性。
《政教(含少先队)主任安全目标责任》适用于教育系统内部所有拥有相同职责定位的工作人员或岗位,例如各地中学、小学的政教处负责人以及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等。这些群体需要依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参考这份文档来履行自己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所肩负的责任,无论是制定安全计划,实施具体的安全教育活动还是处理突发的安全事务都离不开此类规定提供的方向指导和支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