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讲解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原则,描述了从前期设计到最终投入生产的全流程职业病危害防护体系。该文件明确了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需执行的具体要求及责任落实内容。例如,在项目规划阶段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应有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而在完工后试运行期间,则需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报告。此外,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资金要列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以此保障煤矿及其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工健康权益。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适用于煤矿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具体来说,这一制度适用于需要遵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业从业者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新建或技术升级项目的煤矿建设企业。通过本制度,各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可以明确项目建设各环节中的职责,强化对职业病预防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