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职业病危害源及针对这些危害的防治措施,强调要以“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为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其内容主要集中在矿井的职业病危险源,包括粉尘危害、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以及噪声危害等方面的具体分析,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关键节点进行阐述。针对粉尘危害,文档说明了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上尘肺病,并详细描述了井上和井下的粉尘产生过程及防范方法。有毒有害气体如甲烷、一氧化碳等,则可能导致窒息和中毒等问题,其中也明确了不同气体的来源,并制定了详细的通风管理及气体监控方案。对于噪声危害部分,《制度》强调保持设备完好以发挥降噪功能并加强工作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有效使用,同时从设备选型到运行维护进行了规划。文档还提出采用新技术和工艺来改善环境质量。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业企业或类似涉及地下作业且存在较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具体包括井下采掘工作、设备运转与检修以及地面运输等岗位的相关人员。此外,负责矿区安全、通防技术管理、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检验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也需要参考此制度。制度不仅限于煤矿行业,还能够推广到化工、冶金以及其他工业领域内存在相似职业健康威胁的工作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