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主任安全职责》讲解了学校基建办主任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描述了为了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目标,学校通过“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加强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并明确要求基建办承担起部门内的各项安全保障任务。其核心任务涵盖了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监督安全制度执行、组织人员培训、保障设施设备完好等多个方面。同时,文档明确了基建办需要特别注意建筑物及关键区域的安防措施,并详细规定如电路检查、消防器具管理以及食堂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细节要求。此外,为防范火灾风险,《基建办主任安全职责》对烟花燃放、易燃物携带以及火警处理均作出了严格的指导和限制。针对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机制也有阐述,即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快速响应并向校方汇报,以最大程度避免安全隐患扩散。
《基建办主任安全职责》适用于学校内从事基础建设、设施维护及相关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校长和基建办主任这类直接承担安全责任的岗位。该文件也涉及财务室、物资室、图书室等相关科室的工作,因此也适用于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由于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还关联到了学校的消防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食堂管理者等群体。此文档不仅适用于五莲县实验学校这样的特定学校,还可扩展到所有有相似管理体系并关注基础建设和安全管理的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