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讲解了药店对购进药品的质量管控体系和详细操作规范,确保从制度实施、人员要求到具体的药品核验环节均有章可循。描述了本制度的目的是为防止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进入零售端,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权益。明确了药品验收工作的依据源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针对药品质量验收过程中的人员资格,明确规定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者技术职称,对于中药材则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该文件强调了验收时效性,并对验收流程提出具体指示,如现场查验与记录工作必须严格按步骤进行。在进口药品验收方面,额外指明除常规核查内容外,必须附有相关的批准证明文件且应妥善存档备查;中药饮片则特别注明需提交批次检验报告。冷藏药品的交接及验收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另外,涉及基本药物目录中需使用电子监管码标识的产品未达到标准的,明确指出拒收处理。同时规范了各类凭证归类保存的时间限制。
《门店药品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药品销售权限的零售药房、连锁药店以及类似的医疗物资供应网点。这些企业单位均需严格执行其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措施。主要覆盖行业是药品流通领域,具体包括从事药品销售的一线人员,像门店验收员、负责库存管理员工等,还包括各级药店经理及质管科相关人员作为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