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讲解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核心精神与重要内容,着重阐述了落实安全生产的硬性举措及具体要求。该文件描述了五个主要方面的责任体系,一是各级地方党委必须强化对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以确保领导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地方政府应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主要负责人需解决重大问题并推动跨区域协调机制运行。三是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职能交叉领域的主管职责,并加强危险品和新业态的链条式管理。四是追究领导与监管失职的行为,尤其针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实施严惩。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相应义务,包括对高风险领域采取具体管控制度。文件还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另外,要求项目审批时坚守安全底线、严厉打击违规分包转包行为,并特别关注派遣工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单位。特别是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的政府职能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还包括所有涉及生产制造运输服务等业务的企业机构。该文档为上述各类主体提供行动指南,以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效能,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